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根据铜陵学院《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院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组织实施
各专业应在2025年12月3日前启动2026届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学习宣传贯彻毕业论文的文件和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论文各项准备工作。
2.质量保障
每名指导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12人,做好毕业论文选题、任务下达和开题等工作,加强毕业论文全过程指导,开展中期检查,规范AI工具使用,杜绝毕业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抄袭、买卖、代写等行为的发生,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确保2026届毕业论文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3.加强过程管理
各专业应加强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实现从选题、任务下达、开题、撰写、中期检查、教师指导、论文查重到毕业答辩的全过程质量监控。继续使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开展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登录网址为:https://co.gocheck.cn/user/login?redirect=10383。为确保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所有指导教师、学院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须提前在管理系统中完善个人的职称、学位等信息,并上传和启用本人的电子签名。同时,所有毕业生也须上传和启用电子签名。
二、工作安排
1.选题工作(2025年12月7日前)
各专业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的选题工作。选题必须结合专业实际、科学研究、应用分析和社会实践。毕业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学生工作量饱满,符合本科生毕业综合训练的要求。题目避免空泛、过大或过小。符合论文替代要求的,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替代的文件要求执行。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和审核学生选题,在管理系统中明确选题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选题要指导学生重选。
以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比例≥50%;严格落实“双导师”制,双导师指导人数不低于毕业人数的30%。
学生选题要在管理系统中确定指导教师和毕业论文题目,学生也可自拟课题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学生选题只有在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选题结束后学院将各专业毕业论文选题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备查。
选题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向学生下达任务书,明确学生工作任务和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2.开题工作(2025年12月21日前)
学生在广泛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完善课题研究方案,完成开题工作,将开题报告的相关内容上传至系统。指导教师组织开题论证和初期检查,认真审查学生开题报告,在系统中明确开题意见。
3.论文初稿撰写(2026年3月10日前)
学生根据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的要求进行课题的调研、实验以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并在教师指导下及时修改。在此期间,指导教师要与所指导学生经常保持联系,加强指导,可在管理系统中针对学生的论文初稿,以批注的形式提出修改意见,最终形成完整的指导记录。指导记录由学生根据教师指导情况在系统中据实填写,由指导教师审核,在管理系统中反映的指导记录不少于5次。
4.中期进展检查(2026年4月5日前)
学院组织开展毕业论文的中期进展检查,对学生前期开题、研究、初稿、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对尚需完成的任务作进一步指导。学生根据检查情况在论文管理系统中填写中期进展检查表,提交后由指导教师审核。
5.论文修改、查重及定稿(2026年4月26日前)
学生将撰写的完整初稿在系统中提交后,指导教师需对毕业论文的要件、格式和内容进行仔细审查,明确修改意见,要求学生限期修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的毕业论文自动进入查重检测环节,检测结果一旦出现畸高情况将被定性为抄袭或剽窃行为,学校将视学术不端情节轻重程度给予学生相应的处理。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修改或重写,直到满足学校要求后方可定稿。
6.论文评阅(2026年5月3日前)
各专业组织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评阅。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在系统中填写指导教师意见和评阅教师意见,评语要有针对性和学术性,同时明确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终审意见,并根据论文质量分别给出指导教师评分和评阅教师评分。
7.论文答辩与推优(2026年5月10日前)
学院成立答辩工作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依照毕业答辩工作安排,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答辩,答辩小组在系统中填写答辩记录和答辩评语,评定答辩成绩,及时录入教务系统,并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工作。
8.论文自查和抽检(2026年6月10日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三、其他要求
1.关于论文字数
毕业论文的字数必须满足要求,毕业论文要求在12000字以上。符合替代条件的论文字数按照《经济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毕业论文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
2.关于论文替代
鼓励高质量作品替代毕业论文,替代作品的要求及申请、审批办法详见《经济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毕业论文改革的实施意见》,毕业论文替代从论文系统进行申请。
3.关于论文查重
(1)指导教师应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中,引导学生严守学术诚信,杜绝毕业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的发生。论文检测结果一旦出现畸高情况将被定性为抄袭或剽窃行为,毕业论文成绩直接认定为不及格,学校将视学术不端情节轻重程度给予相关学生一定的处理。论文“疑是AIGC风险等级”检测结果不得为高风险,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才能具备答辩资格。
(2)我校2026届毕业论文统一采用管理系统所嵌入的论文检测模块进行相似性检测,其他检测方式和检测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3)所有毕业论文必须采取全文检测(从封面到致谢的全部内容),指导教师可以通过字数比对来衡量检测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毕业生在论文检测过程中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答辩资格,毕业论文成绩直接认定为不及格。
(4)毕业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必须保持慎重、认真、负责的态度,学生撰写的毕业论文初稿须在导师指导下反复修改,学生定稿后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论文质量,点击“确认检测”后才能进行论文检测。
(5)由于检测资源有限,若查重结果符合学校规定比例(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的毕业论文不再重复检测。
(6)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论文的检测结果和检测次数酌情评定毕业论文成绩。原则上,经过二次及以上检测通过的毕业论文综合成绩应限定在65分以内。
(7)通过检测的毕业论文,统一打印《论文检测报告简版》作为必备的附件材料,装订在毕业论文附表之后。
附:2026届毕业论文进度安排和材料要求一览表
序号 | 工作内容及材料名称 | 材料保存 | 时间节点 |
1 |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 | 上传系统 | 2025年12月7日前 |
2 | 选题汇总表 | 学院留存,教务处备存 | 2025年12月21日前 |
3 | 学生开题 | 上传系统 | |
4 | 论文初稿撰写,教师指导 | 上传系统 | 2026年3月10日前 |
5 | 中期进展检查 | 学院留存 | 2026 年4月5日前 |
6 | 论文修改、查重,完成定稿 | 学院留存 | 2026年4月26日前 |
7 | 教师评阅,答辩资格审查 | 上传系统 | 2026年5月3日前 |
8 | 答辩安排,毕业答辩 | 学院留存 | |
9 | 成绩汇总,录入总评成绩 | 学院留存,录入教务系统 |
经济学院
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