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网上报名通知

发布者:经济贸易系发布时间:2011-05-24浏览次数:176

各教学系: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加强基层指挥军队队伍建设,增强退役士兵就业能力的重要举措。现将我院2011年应届毕业生预征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我院2011年男性应届毕业生(2011年7月毕业)。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
     二、应届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
    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
    优先安排选拔使用: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符合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补偿及代偿: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学制每学年最高补偿6000元。
    升学考学优惠:退役后,参加政治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生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就业安置优惠: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三、应届毕业生入伍详细流程
    网上报名阶段:即日起至
7月12日前,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
    初检初审阶段:
7月20日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复审应征阶段:
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审批定兵阶段:
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补偿代偿阶段:次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帐户或贷款银行。
四、工作安排:
    1、各毕业班要通过网络、手机短信、
QQ群、政策公告等形式,把相关政策、时间安排传达到每个有意愿征集的毕业生。
    2、即日至
7月12日,意愿参军入伍的同学自行登陆报名网进行实名注册并报名,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填写《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然后自行打印。
    3、6月20日-7
月12,网上报名同学携《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学院武装部集中办理初审、初检等手续。
    4、毕业生离校时,带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回户口原籍,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户口迁入学院的学生,办理户口迁回原籍手续。
    5、今年冬季征兵开始后,毕业生可以凭《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直接上站体检。
未尽事宜请咨询5881021或登陆http://zbbm.chsi.com.cn。
 
 
                                          武装部 学工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